《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印发: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
作者:中国中医药报记者 王迪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措施》提出稳定大宗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拓展新型消费,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完善消费设施,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在提升健康服务消费方面,《措施》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等医疗联合体,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积极扩大普惠型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消费提质增效。
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 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
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支持各地举办美食节,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因地制宜优化餐饮场所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推广透明厨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
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
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
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
加快审批等工作进度,持续投放优秀电影作品和文艺演出。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
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增加受众面广的线下线上体育赛事。
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护、康养疗养等服务和产品,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
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
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快件箱,增加农村零售网点密度,逐步降低物流配送成本。
推动实施乡村民宿服务认证,培育发布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打造一批品质民宿。
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提升网上购物节质量水平。
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加强移动支付等安全监管。
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倡导理性消费。
科学布局、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加强社区便民服务,合理布局养老、托育、餐饮、家政、零售、快递、健身、美发、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业态。
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
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